托运行李是指旅客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李票的行李。承运人在收运行李时,必须在客票的行李栏内填写行李的件数及重量,并发给旅客作为认领行李用的行李牌识别联。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,体积每件不能超过40X60X100厘米。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,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。非托运行李是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带入机舱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。如一定量的食品、书报、照相机、大衣等、易碎品、贵重物品、外交信袋等特殊物品可以作为非托运行李由旅客带入客舱内。每一旅客携带非托运行李的重量一般不能超过5公斤,体积每件不能超过20X40X55厘米,并要求能放入行李架内或座位底下,不妨碍客舱服务和旅客活动。经承运人同意的非托运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,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管理。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,每人可随身携带10公斤。超过上述重量、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,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。免费行李额是根据旅客所付运价、乘坐舱位等级和旅客乘坐的航线决定的(参见旅客须知)。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(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)规定如下:1. 国内航线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或儿童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: 头等舱:40公斤 公务舱:30公斤 经济舱:20公斤 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。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,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使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计算。2. 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(除中美航线) 乘坐国际航线的旅客,免费行李额一般分为:(1)计重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或儿童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: 头等舱:40公斤 公务舱:30公斤 经济舱:20公斤 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。(2)计件免费行李额 头等舱及公务舱旅客:每人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,每件体积(三边之和)不超过158厘米,每件重量不超过32公斤。 经济舱旅客:每人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,每件体积(三边之和)不超过158厘米,但两件体积(三边之和)不超过273厘米,每件重量不超过32公斤。 按成人票价10%付费的婴儿可免费托运一件行李,但。另外还可免费托运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一辆。 3. 中美航线免费行李额 2006年12月1日起,东航对乘坐中美航线的旅客执行新的托运行李额标准。 (1)免费行李额 头等舱、公务舱旅客:每人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,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公斤/70磅,每件体积(三边之和)不超过158厘米。 经济舱成人及儿童旅客:每人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(婴儿为一件,体积(三边之和)不超过115厘米),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公斤/50磅,每件体积(三边之和)不超过158厘米,但两件体积(三边之和)不超过273厘米。 残疾旅客可免费托运一辆轮椅或一台其他助步设备。 (2)逾重行李计费办法 中美(西海岸)航线的经济舱旅客: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23公斤/50磅不超过32公斤/70磅(含),收取逾重行李费200元人民币(境外收取25美元)。 中美(东海岸)航线的经济舱旅客: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23公斤/50磅不超过32公斤/70磅(含),收取逾重行李费240元人民币(境外收取30美元)。 任何舱位等级的旅客,每一件超过限制行李件数之外的行李(其尺寸和重量均不超过规定范围),或每一件三边之和超过158厘米(62英寸)但不超过203厘米(80英寸)的行李,均按一倍标准费率计收。 任何舱位等级的旅客,每一件既超件数限制又超尺寸限制(三边之和超过158厘米/62英寸但不超过203厘米/80英寸)的行李,按两倍标准费率计收。 任何舱位等级的旅客,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32公斤/70磅,不超过45公斤/100磅(含),或/和三边之和超过203厘米(80英寸),按三倍标准费率计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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